近期,《中国经济周刊》编辑部近日收到的一封读者来信。内容是:内蒙古包头市18名县级企业退休干部近日致信本刊反映:当年同为战友、同学,同为县级干部,只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,退休金便有天壤之别—机关和企业的退休金为何相差3倍多
信中称他们所“反映的问题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极不公平、极不和谐的反响”。
来信举例:有这么一对夫妻,丈夫退休前是某公司的总工程师、经理,职称是高级工程师,工龄近40年,他退休后的月收入是1008元;其妻子,原为农村妇女,后受惠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,随丈夫进城,在环卫局工作做环卫工人,后又转正并提前退休,工龄12年,她退休的月收入是每月1300元左右。
工龄40年的高级工程师丈夫,退休金却不及做清洁工、且工龄仅有12年的妻子,原因何在?
“原因很简单,因为丈夫是从企业退休的,而妻子是从事业单位退休的。从而使得“退休待遇两重天”。
其实这种现象由来已久,全国各地普遍都是,不要花什么力气就能举出一箩筐。
某君部队当兵,多年的媳妇熬成婆,总算混上个营级干部,把在农村里的妻子带出来随军。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,总得要转业的。转业后,因为他们部队属卫生处,到地方后根据专业对口分配,某君到医药公司当了个副总经理,妻子则避嫌分在医院里当了个政工干部。上班拿工资奖金倒没有什么异常之处,前几年夫妻俩双双退休,一下子见分哓了:某君不到1000元,妻子却2000多。第一个月,老伴就说了:老头儿,今天总算工资比你高了!气得某君是直摇头。
这种现象政府不是不知道,只是无法解决而已。比如,我地政府这几年也在努力,争取为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加几十元,打算一点点减少差距,三年下来,也好每人加个100多元(131~135元)。谁知事业单位加得更快,就在最近,政府又出台事业单位每人增加补贴300(含离退休人员),没拉近的差距反而变得更大、更历害!
要知道,这二个政策都是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,都具有正当理由的,有政策出处的。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还是制度的缺失,与中央提出来的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的理念是不相符合的。
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成了一个影响和谐的社会问题,假如说东西部的贫富差距有地理、历史、文化、观念等原因客观存在,不容易一下子改变,那么,企业与事业、行政退休人员的工资差距则完全在政府的调控之中,不是不能也,是非为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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